最高法出台规定明确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效力

12-13 12:43 | 法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北京12月1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焦敏龙)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为保全规定》),并发布5件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典型案例。据悉,该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宋晓明介绍,行为保全是指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1年6月、2002年1月先后颁布了“两个诉前停止侵权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主要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即诉前责令停止有关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措施。

即将施行的《行为保全规定》的主要内容共21条,包括程序性规则,实体性规则,行为保全申请有错误的认定及因申请有错误引发的赔偿诉讼的管辖、行为保全措施的解除等,以及同时申请不同类型保全的处理、申请费等其他问题四个方面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行为保全规定》关注解决行为保全申请审查程序的便捷、快速,如第六条明确了六种“情况紧急”的认定。宋晓明解释,“情况紧急”应当是“不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即足以损害申请人利益”的情况。六种“情况紧急”下,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据最高人民法院不完全统计,过去五年间,全国法院分别受理知识产权诉前停止侵权和诉中停止侵权案件157件和75件,裁定支持率分别为98.5%和64.8%。宋晓明说,“知识产权行为保全案件虽然数量较少,但行为保全措施能够使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救济,该项制度越来越受到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其他经营者的重视,许多案件也倍受社会关注。”

在“网易云音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诉前行为保全案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对涉案623首音乐作品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五被申请人以互联网络、移动手机“网易云音乐”畅听流量包、内置“网易云音乐”移动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向公众大量提供涉案音乐作品,该行为涉嫌侵犯腾讯公司对涉案音乐作品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且被申请人向公众提供的音乐作品数量较大。在网络环境下,该行为如不及时禁止,将会使广州网易不当利用他人权利获得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快速增长,损害了腾讯公司的利益,且这种损害将难以弥补,因此,理应禁止各被申请人通过网络传播623首音乐作品涉嫌侵权部分的行为。

宋晓明表示,《行为保全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完善行为保全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该司法解释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诚信经营以及正当竞争将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

作者:焦敏龙

责任编辑:张曼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