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一公司经营困难拖欠工人工资 法院帮追回

12-14 13:11 | 法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中青在线讯(黄妍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谢洋)“一块钱都没少!”当手机显示13000元转款到账时,工人陆某对着法官笑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和解,当场为7名工人讨回共计约9万元的欠薪,既帮助工人讨回了工资,又保证了公司继续经营。

2017年12月,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防城港市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支付陆某、叶某等7人的工资并补缴社保,但该公司没有及时履行,在人社局随后发出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后,该公司也没有在限期内履行支付拖欠工资、补缴社保的义务或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区人社局依法向港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的申请。

承办法官韦崇涛带领执行团队迅速行动,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已经搬离原来的地址,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等有关负责人员均不知所踪。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让工人们跟法院保持联系,积极多方寻找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发现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踪迹,执行法官立即将其带至法院,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及耐心沟通,卢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如果全额支付该7名工人的拖欠工资并补缴社保,公司将面临倒闭。

法官认为该公司虽然还有机械设备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还具备继续经营的实力,若强行查封拍卖设备,需要经过繁琐的法律程序,耗时较长,且拍卖设备变现金额也不确定,既耗费大量司法资源,也不利于公司后续经营,无法充分保障工人的权益。

临近年底,为尽快解决工人工资问题,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卢某与工人们经过几轮协商,在公司一方表达了充分的执行诚意后,工人们愿意作出退让,双方达成和解。

2018年12月7日,公司代表与7名工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陆某等7人每人补偿费13000元,工人收到补偿款后即日内向人社局申请销案,今后不再就公司所欠的涉案工资及社保费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7名工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按手印后,该公司代表立即通过手机当场分别转款至7人的账户内,该案最终得以圆满执结。

作者:黄妍 谢洋

责任编辑:张曼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