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盘点2018年二十件教育大事

12-28 15:53 | 教育+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北京12月2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樊未晨 叶雨婷)“2018年对教育系统来说,大事多、大政多,在教育发展史上将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教育部发言人续梅在今天召开的2018年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盘点了今年教育领域内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政策。

第一,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这是我国第一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国家标准。

第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的重要政策文件,应该说是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做出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

第三,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

第四,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力求振兴教师教育,从源头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

第六,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引导高校主动深化改革,加大探索,通过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为我国人工智能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第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北大、清华等20所高校获准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这也标志着我国学位授权制度改革在不断深化。

第八,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切实加强两类学校的建设,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第九,教育部党组印发了《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

第十,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发布了《中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这是我们国家首份国家义务教育的质量监测报告。

第十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的师范生从“免费教育”升级到了新时代的“公费教育”。

第十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2月,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专项治理行动。8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构建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十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当前高校落实“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指导。

第十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这个文件再次明确要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能低于4%,并对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十五,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各部门防控近视的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六,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强调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第十七,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新时代高教40条”,提出“以本为本”,全面推进“四个回归”。

第十八,教育部党组印发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对“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做出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第十九,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针对师德师风等主要问题、突出问题进行规范,同时也建立起了违规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十,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政策文件,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

作者:樊未晨 叶雨婷

责任编辑:张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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