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为中小学生减负设立三十条“军规”

杜绝“非零起点”教学 严禁设立快慢班 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

12-29 15:08 | 教育+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北京12月2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樊未晨)记者刚刚从教育部获悉,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向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三十条。其中,“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等多条社会关注度很高的问题均列入其中。

《通知》所规定的三十条分四个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首先,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通知》规定学校要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均衡编班配备师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采取等级评价方式、限制竞赛评优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实践锻炼等12方面内容,从学校教学和管理的各个方面明确了减负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了校内减负的针对性。

其次,对校外培训机构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知》提出了校外培训机构要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格教师聘用、严禁与升学挂钩、控制培训时间等5方面内容,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强调对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从事学科知识类培训机构的管理,重申严禁给学生“增负”的要求,旨在进一步优化校外培训环境,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再次,《通知》也强调了家庭要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提出了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健康生活等4方面内容。强化家长在教育孩子、减轻学生负担工作中的责任。要求家长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严格对孩子的管理,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避免盲目跟风报班;家长要言传身教,引导孩子乐观向上生活,学会控制情绪;指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注重培养自理能力,保障休息时间。

最后,《通知》强调要强化政府管理监督。提出了政府要克服片面评价倾向、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严格活动竞赛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监管、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支持做好课后服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减负督导检查、切实抓好贯彻实施等9方面内容,进一步压实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确保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也为减负工作给出了时间表,要求在2019年5月底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针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完成摸底分析,并制定详细减负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省级实施方案要于2019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

作者:樊未晨

责任编辑: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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