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树立行政执法权威须按照法定权限程序

01-04 15:51 | 法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北京1月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焦敏龙)今天,国新办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在会上谈及上海民警“教科书式执法”时表示,“这是一次非常规范的执法,在树立了执法权威的同时,群众也得到了法制宣传教育。”

据了解,2018年5月,一段上海民警执法时遇涉嫌违法当事人拒不配合,最终使用警用催泪瓦斯的视频在朋友圈热传,他的一系列执法操作过程被网友点赞称为“教科书式执法”。

刘振宇指出,行政执法的权威由法律规定和赋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代表的是公权力。执法相对人和有关人员有配合的义务,特别是在发现违法现象的时候,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执法人员展开调查询问。只有这样,执法人员才能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老百姓从内心服从和遵从法律,树立行政执法权威。

刘振宇提到,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规范执法的流程、具体程序,行政执法人员的用语规范,视频录像过程中的提示语言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行政执法现场有群众可用手机拍摄画面,不能断章取义等。这些要求都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真正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达到纠正违法行为的目的。

刘振宇表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109年3月底前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并报司法部备案。

(国内时事部编辑)

作者: 焦敏龙

责任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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