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大礼包!多地16—24岁失业青年可领见习补贴啦!

01-06 20:19 | 共青视点来源: 共青团新闻联播
主播君的话

年轻人暂时找不到工作怎么办?别发愁!新年第一天,很多地方为青年送上了一份大礼包,从这一天起,16—24岁失业青年就可以领见习补贴啦!



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这不,新年第一天,各省纷纷开始落实这个意见,看看他们都是怎么做的~

云南:

从2019年1月1日起,“云南省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实施,并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16至24岁失业青年,同时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据云南省人社厅新闻发言人石丽康介绍,日前,云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组织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并按照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从2019年起,省级见习补贴标准(包括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可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800元,所需增量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参照企业在职职工“展翅行动”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1000~2600元的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每人600~1200元的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培训期间可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200元,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实施意见》指出,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1次,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此外,还将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的对象覆盖一二三产业全体城乡劳动者,每年完成建档立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培训20万农村青年、培训两万名高校毕业生、培训20万人次电子商务人员。

江苏:

根据江苏省政府年前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从2019年1月1日起,江苏将实施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意见》还放宽了此前职业培训的相关限制。比如,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由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及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等。

北京:

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至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和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同时,组织其参加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在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优秀青年回乡创业,带动农民就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支持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就业,并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政策。


天津:

从2019年1月1日起,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提升青年就业能力;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为毕业学年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的失业青年,鼓励其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照本市最低工资75%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鼓励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和水平。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费、鉴定费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本市参保企业就业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申请补贴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在职职工,对应证书的初级、中级和高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补贴。

湖北: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同时,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全面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就业服务;落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方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优惠政策。

黑龙江: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扩展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后6个月内,由培训机构帮助在省内实现就业创业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元的就业服务补助。


海南:

根据海南省政府发布《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从2019年1月1日起,每年组织实施3000名青年见习。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就业见习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

江西:

健全援助制度帮扶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照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并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见习综合保险。

责任编辑:陈凤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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