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协委员姚兆余:加快制定农村互助养老政策法规

01-17 13:05 | 法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超 实习生 蔡漪铃)日前,民进江苏省委集体提案《切实推进我省农村互助养老的几点建议》引起关注。

早在2004年,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院长姚兆余开始关注农村养老问题。10多年过去,随着大量青壮年人口赴城市就业、求学,留在农村的群体中,儿童和60岁以上老年人比例逐年增高,农村老龄化、空心化现象日益严峻。

2017年江苏省民政厅发布的数据显示,江苏省60岁以上老年人占江苏人口22.51%,在这些老年人中,有41.33%的老人为农村户口。2018年,姚兆余所在的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进行了历时半年的“农村互助养老”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化,依次为健康体检、聊天倾诉、日常陪伴、洗晒衣服、饮食服务、出行协助、按摩护理、打扫房间、整理床铺、日常购物和洗浴帮助。受制于当前农村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互助内容主要集中于生活照料、闲暇聊天和日常陪伴等简单的内容,无法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如何为这群子女经常不在身边的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不仅解决衣食住行,更要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成为社会工作学者关注的焦点。

姚兆余认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成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农村养老互助”是全面建成养老服务体系的过渡性措施,符合现阶段农村的现实情况。

他调研过多个地区,江苏省睢宁县一些村专门建设了养老院,供老年人集中居住,养老院有食堂和公共活动空间。老人每天早上从家里过来,和其他老人打打麻将聊聊天,中午和晚上就在养老院食堂吃饭,晚上回家和子女团聚。

有时,老人的老伴也会在公寓里做饭,多数情况下“图省事”都在食堂吃。因为这个村集体经济效益不错,对养老院有补贴,菜价比外面便宜。美中不足的是,养老院没有专业医护人员。

这种“集中式互助养老”在江苏农村比较常见,参与者都是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对于那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分散式互助养老更为常见。

姚兆余认为,建成完善的农村养老互助体系,亟需政策和资金支持,政府应加快制定互助养老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中的责任和义务,从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管理培训上提供政策优惠。

另外,要出台制度规范互助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和补贴标准,建立农村老人动态信息管理机制,及时了解老人生活状态,纳入统一的互助养老服务体系之中。

姚兆余表示,可以学习国外经验,用“时间银行”鼓励更多低龄老人和志愿者参与服务养老,他们的服务时间存进“时间银行”,在年老、有需要时随意支取。希望能有更多社工、护理专业学生参与其中,从根本上提升农村养老互助的服务质量。

(国内时事部编辑)

作者:李超 蔡漪铃

责任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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