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周末送外卖不违纪”,也是一种实事求是

01-18 23:00 | 评论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近日,一名自称属于扬州市宝应县的网友“乐乐”在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寄语市长”频道留言,咨询生活压力较大、公务员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问题,相关截图热传,引起网友对公务员待遇的讨论。1月16日,宝应县纪委在上述网站回复称,公务员如因生活困难,利用周末时间送外卖,原则上不构成违反党的纪律,但作为公务人员应当向组织上报告有关情况,并不得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同时,对于确实困难的公务人员家庭,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给予关心慰问。

在职公职人员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是公务员法所明确的。正是基于此一大前提,才有了这位网友的发问。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复,相信不仅当事人会感到欣慰,多数网友也表示了支持。其原因正在于,它既体现了对于原则的坚持,又不失实事求是的人情味儿。

这件事很容易让人将之与2016年,安徽黄山歙县一位副镇长由于“身处困境”而开网约车联系起来。尽管两次事件的结果不太一样,开网约车的副镇长被给予了处分和处罚。但是,这类事件或许共同反映出两个问题:

一,当基层公务员确实面临困难时,他们“自救”的权利边界到底在哪?二,在当前的共享经济时代,像送外卖、开网约车等是否还应该被看作是一般的“兼职”,而一律禁止公务员参与?

要解答上述问题,最重要的是要把握禁止公务员兼职的初衷——防止公职人员因为兼职而产生腐败。而很显然,送外卖、开网约车,一来,利益空间相对有限,若非基层公务员,恐怕不太有公职人员会去从事;二来,几乎不存在权力寻租的空间。明确这两点,当他们确实面临生活上的困难,允许其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与适当的兼职,其实与规定的刚性并不冲突。

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应,既强调“原则上不违纪”,但也要求“应该向组织报告”。这其实体现了对于原则的谨慎把握。同时也说明,在普适的规则与合理的“通融”之间,的确存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地带,不能仅拿着原则规定“一刀切”。

事实上,公务员不得兼职,越是在基层的执行过程中,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面临有困难的个体,也只是一味抛出冷冰冰的规定,虽然看似严格,却未免粗暴,缺乏该有的弹性和人情味儿。这不是说制度执行可以讨价还价,而是说,失去了实事求是能力的制度执行,丧失对于人情的体察,很可能适得其反。比如有网友就指出,光明正大按劳取酬,比以权谋私好多了。

其实,关于禁止公务员兼职,从现实出发,本就应该避免被禁止的恰恰只是基层公务员,而一些真正有权的领导的违规兼职却难以被禁止的局面。一定程度上说,对于公务员兼职的管理,就应该秉持“权力越大,监督越严”的原则。如果是反过来,只“管得住”基层公务员,甚至连的确有现实困难的情况也“一刀切”不予考虑,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违背了相关制度的初衷。

当然,对于部分面临生活难处的基层公务员,有关部门既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把握风险的情况下,给予他们“自救”的权利,同时也如此次回复中所强调的,组织上应予以关心帮助。乃至从大的制度层面来讲,如何让基层公务员拥有体面的“获得感”,也是一个越来越需要被认真对待的事。

作者:朱昌俊

编辑:黄帅

作者:黄帅

责任编辑: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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