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醉驾,焉能免担刑责? | 中青融评

01-27 18:19 | 评论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醉酒驾车,撞人致死,如此严重的罪行,竟然可以被免于刑事处罚。这样的情节,恐怕任何稍懂法律的人都难以想象。然而近日,甘肃陇西县却真的曝光了这样一起超出常人想象的咄咄怪事。

2017年9月,陇西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小轿车,将正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宋某某碰撞致死。2018年3月2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判决毛志尧犯有交通肇事罪,但是却因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80万元并取得谅解”等原因,对其免于刑事处罚。尽管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是如此的匪夷所思,但当时并未引起公众注意。今年1月25日,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当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这才让这起案件的详情大白于世,进而引发了强烈公愤。

多年以来,酒驾醉驾一直是我国交通安全的头号公敌。为此,从2011年起,我国便推行“醉驾入刑”,以威慑司机群体。2011年5月,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醉驾追尾,以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当时,法院的严厉判决与高晓松认罪的样子,为新法打出了响亮的“第一枪”。而2017年,前央视知名主播郎永淳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被判处拘役3个月的新闻,也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在全国司法机关近8年的努力之下,“醉驾不可饶恕”终于成为了社会共识。法院对拥有顶尖社会影响力的名人“照判不误”,体现出了法律的公正,也让人们断绝了“靠钱靠关系就能摆平醉驾”的妄念。在这种情况下,陇西县这名国家干部,竟然仅靠自首、赔偿等从轻因素,就完全逃过了醉驾致人死亡这一重大罪行的刑事处罚,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就像一些网友说的那样,这名干部赔得起钱,可难道高晓松和郎永淳就赔不起钱吗?他们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尚且无法逃过刑事处罚。相比之下,这位毛志尧究竟是何德何能,才能得到如此“温柔”的对待?当地法院的这一判决,无疑为醉驾者脱罪开了一个很坏的口子,其公正性自然令人生疑。

1月26日,陇西县人民法院表示已注意到了相关舆情,启动了对毛志尧交通肇事罪一案的专案评查。对评查的结果,我们不妨拭目以待。但是,因为有“舆情”才展开复查,绝不是司法机关应有的工作态度,为何没能在当时就对这起案件作出更公正的裁决,是当地法院必须回答的问题。

撰文 / 杨鑫宇 视频 / 杨鑫宇

作者:杨鑫宇

责任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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