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撤销委员资格3名 责令辞去委员资格2名

03-02 17:58 | 要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北京3月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记者 程盟超 章正 沈杰群 李翀 )今天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介绍称,截至2019年3月1日,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共撤销委员资格3名,分别为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 ,权健集团董事长束昱辉;责令辞去委员职务两名,分别为原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君正集团董事局主席杜江涛。

郭卫民称,上述处理均依照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例如其中第三十八条即规定: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委员的,本人应当辞去委员。对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的,应当及时约谈或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当责令其辞去委员。

在委员履职方面,郭卫民介绍,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职主体,第十三届全国届政协为促进委员履职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政协常委会常委每年递交履职报告,全体委员均需记入履职档案;对新委员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委员间联络,每次常委会邀请50名委员列席;双周协商座谈会设立分会场,邀请委员一同参加;开启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提升了委员的参与度。

作者:程盟超 章正 沈杰群 李翀

责任编辑:于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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