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所有权与每个人有关

03-07 15:31 | 青小豹评两会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近日,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原副部长陈智敏向记者表示,他将对大数据的所有权立法提出相关提案。他认为,目前的数据所有权不明确,带来的财富分配自然也不清晰。越来越多数据集中在少数企业手里,这对公民的隐私安全甚至国家安全都会造成影响。“我觉得,这还涉及在大数据时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公平正义问题。因为今后大量的人被极少数控制数据的人所控制,影响很可能比现在的贫富悬殊还要大。”陈智敏说。

在大数据时代,大众每一次搜索,每一次点击甚至每一次身体的移动,都会产生数据。企业们用微小的便利换取用户们的这些信息,并且在用户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大量数据汇聚在一起,分析用户们的特征,预测甚至引导他们的消费决定,这正是许多互联网企业正在做的。可以说,如果听之任之,结果将如陈委员所说的,大众在许多层面上会被这些企业控制住,这将导致许多社会问题。因此,面对企业们对大数据的趋之若鹜,这项立法提案无疑是适逢其时的。

明确大数据的所有权当然是规范互联网信息利用的重要一步,更重要的是,应该收集什么数据,如何收集,被谁利用,作什么用途这种大数据使用规则的问题,都应该交由大众讨论,而不是由企业们自行决定并偷偷进行,因为每一个用户都是一个“数字生产者”,只是生产的是个人的数据,所以他们当然有权参与讨论如何利用它。自从互联网的普及与物联网的出现之后,比过去更庞大、信息更详尽的数据流就无处不在,我们显然不能像卢德主义主张的那样,将如此庞大的资源弃之不用。但是,我们必须保持必要的审慎,对如何利用这些数据的问题展开充分的公共讨论。用著名的传播政治经济学者席勒的话来说,如何组织、分析与使用这些数据是当前最突出的问题。

一方面,在互联网企业“头部固化“的情况下,少数企业能够获得强大的权力,通过无数越来越方便的App与服务全面收集并分析的数据,大型互联网企业可能比你的亲朋好友更了解你的喜好与习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将他们想要灌输给人们的想法潜移默化地转嫁到消费者的脑海中。这一图景本身便足以令人不寒而栗,更糟的是,在当前这个数字时代,我们几乎不可能完全不使用这些大公司提供的服务。

另一方面,普通个人对大数据运作的过程一无所知,人们被限制在“信息茧”中,被精准投放的广告驱使着去做决定;其他更小的企业也无力与这些庞大的企业抗衡,造成少数企业垄断市场的局面。

更需要警惕的是,除非将整个大数据的使用规则清楚地放在公众中讨论,否则仅仅明确所有权属于个体,并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因为大数据需要个体的数据群聚才有意义,正如学者蓝江指出,以支付用户报酬来说,大公司无法准确地给所有用户定价,因为个体的数据价值不大,根本无法衡量一个合理的报酬标准。

当然,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因为大数据在寡头手中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而无视它能为推动社会进步提供的强大力量。我们从很多例子可以看到,大数据可以在为企业盈利的同时,也为社会谋福利。例如微软公司曾经利用车辆移动产生的大数据,发现道路与地铁规划是否合理,从中挖掘城市交通规划的不足,为城市的下一版规划作参考。合理利用大数据的关键在于:是否公开了大数据的收集与利用过程,其规则是否有公开讨论过,使用的过程公众是否获利?

对大数据所有权立法,无疑是迈向合理利用大数据的重要一步。但这远远不够,大数据的利用需要公众的进一步参与,也需要国家法律的具体规定。国家、企业与社会只有通力合作,为大数据的利用制定好规矩,才能及时把握大数据发展的重要机遇,加快数字中国的建设。

撰文/罗广彦

作者:罗广彦

责任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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