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谈妇女节:就业不被歧视才能顶起“半边天”

03-07 23:23 | 代表委员之声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翀

妇女节,顶住“半边天”的女性,又成为“女王节”“女神节”的焦点。但是,褪去这些商业炒作下的“光环”,女性,尤其是职业女性又面临着另一种困境——“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据BOSS直聘最近发布的《2019中国职场性别差异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女性平均薪酬为6497元,薪酬均值为男性的78.3%,男性薪酬优势同比2017 年上升 8.7 个百分点,而高收入区间男女薪资分化程度的提高,带动了整体薪酬差异上升。

这一问题,并不为中国独有。世界经济论坛全球性别差异报告指出,尽管世界范围内男女平等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男女收入不平等的问题仍然广泛存在。2017年全球女性的平均年收入是12000美元,而男性为21000美元。

金融白领杜旻送走她带了半年的实习生小杨,安慰她说,“总会好起来的。”一周前,公司校招结束,有半年实习经历、工作能力突出的小杨没能获得入职机会,“因为领导说部门女生太多了。”而这一现象,在正在进行中的春招季屡见不鲜。杜旻自己,在去年也因为怀孕生育,错过了最佳的升职机会,“下次提拔最少要等上一年了!”

全国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煜宇也直言,在职场中,对于女性的歧视,是随处可见的,“很多人不都说我们女博士是‘第三性’吗!”她表示自己在参与学校的职称评定时,也会见到很多对于女性来说并不公正的现象,“一个女生,她硕士阶段很优秀,博士阶段也很优秀,但能评上女教授的比例就非常小。”在她看来,女性所承担的生育、家务等社会职能,分散了女性其他方面的职能机会,而我们所处的社会文化大环境和社会心理暗示也是女性遭受就业歧视的重要原因。

前不久,国家人社部等九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文件称,当前招聘中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屡禁不止,对妇女就业带来不利影响。文件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政府部门的态度很明确。通过一系列“不得”圈定了用人单位在就业市场不能触碰的红线。《通知》发布后,“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也一度蹿上微博热搜榜单第一。

但是,这条新闻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后,网友的反应多是感叹这很难落到实处。很多女性朋友都在诉说曾遭受过的就业性别歧视,“依法禁止”和全民关注的背后,仍然是屡禁不止的现实。

“我们现有的关于保护女性就业的法律还是太过刚性了。”王煜宇表示,很多法规只言明了禁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但对后续的保障却没有提及,尤其是在实施“全面两孩”后,女性生育的时间成本更高,如何更多地降低女性的婚育成本,让男性更积极地分担生育、养育的职能等,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

在妇女节之际,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王晓峰委员就将他《关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加强女职工权益保障措施》的提案带上了全国两会。他介绍,据国家统计局 2018 年 1 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 年全国出生人口 1723 万人,比上年减少 63 万人, 出生率为 12.43‰。

在王晓峰看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第二年,预想中的出生高峰不仅没有出现,反而出现出生人口数量和出生率的双降,究其原因,职业女性面临工作与生育冲突是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在“全面两孩”政策下平衡女职工的就业权和生育权,有效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解决女性就业歧视这个问题,用词尤为坚定。李克强总理在作报告时,会场内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学女教师徐华铮很认真地记下了这句话:“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 。”短短18个字,是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

“做了多年的妇联工作,在我们学校,女性占了百分之六十以上,这种对女性的重视需要扩大到每一位女性身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全国妇联执委杨文谈及女性遭遇就业歧视的问题,深感责任重大。

作者:李翀

责任编辑:黄易清

相关文章

更多精彩,请下载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