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莉代表:向非法借贷者借钱无异于饮鸩止渴

03-08 16:23 | 代表委员之声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北京3月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张曼玉 记者 叶雨婷)今天,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代表通道”表示,有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破产就是从借高利贷开始的,向非法借贷者借钱无异于饮鸩止渴。

有数据表明,在2015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是140余万件,但到了2018年,这个数字就上升到了220余万件。

厉莉长期以来从事商事案件的审判,审理了大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非法放贷行为为这种案件的审理增加了难度。”厉莉说,她去年提出将非法放贷入刑,在民法典中区分经营性借贷和一般性借贷的建议。今年在此基础之上,她还提出了对该类行为加强行政监管,并且呼吁《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尽快出台。

在厉莉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沟通和交流中,大家普遍认为,民间资本市场对于缓解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非法放贷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生态,向他们借钱无异于饮鸩止渴。

“我们在司法实践当中也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破产就是从借高利贷开始的。司法作为一种事后评价机制,大家看到的对个案的定纷止争只是它的显性价值,而它的内在价值在于通过对个案定纷止争来树立规则,引导和规范行为。”厉莉说,“我一直认为,审理一个金融案件就是评价一种金融行为。我们法官就是要通过高质效的金融司法供给,为优化营商环境来提供司法保障。”

作者:张曼玉 叶雨婷

责任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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