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张茅:部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03-16 13:53 | 要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北京3月1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宁迪)在今天上午举办的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表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认识不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状况整体上不断好转,但食品安全管理意识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有较大差距。

这其中主要表现为“部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张茅指出,有的地方只重视学校教育质量问题,对食品安全不够重视。“有的校长、院长没有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有些校长甚至不知道自己是第一责任人。”

有的地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到位,这里面存在采购食品原料随意性强、缺少稳定可靠的食品供应商和采购渠道、进货查验制度实行不严格、学校食堂的设备陈旧老等问题。

一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缺乏培训,“有些连生熟分开、干净卫生的操作规范都不知道,”张茅指出,部分学校食堂供餐条件差,致使食品加工时候的规范要求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因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规范、过期原料、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问题导致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张茅指出,还有一些地方监管工作不到位,对于隐患没有及时排查、风险防控不到位,有的基层监管人员不会检查、也不愿检查,“对这个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

他还指出,现在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的问题仍然存在。高糖、高油、高盐但价格低廉的食品受到学生特别是小孩子的欢迎,然而这些食品不符合学生健康成长的要求,要坚决取缔。一些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纷纷像学校周边聚集,网络订餐快速发展,但问题不少,“通过网络餐饮服务向校园学生供餐带来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我国目前2.76亿名在校生,他们的健康是天大的事,不能有丝毫松懈。”张茅指出,下一步,要进一步推行“明厨亮灶”,让就餐人员能够随时看到后厨的操作,“进行可以看得见的监督”。学校要对校外配送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信息,要完善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食品安全存在潜在风险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布信息,不得隐瞒不报,主动回应学生家长的关切。

作者:宁迪

责任编辑: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