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仲裁机构处理案件54万余件 标的总额近7000亿元

03-28 17:17 | 法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上海3月2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魏其濛)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今天在上海召开。我国已经成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数量位居前列的国家之一,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会上强调,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实施“中国仲裁2022”方案。

据介绍,仲裁是现代社会中与诉讼、调解等并行的解决经济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其解决纠纷的范围涉及经济贸易、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农业生产经营以及物业纠纷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具有专业性、国际性、快捷性、保密性、“一裁终局”等特点。

我国上世纪50年代设立专门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1994年颁布《仲裁法》,目前已经成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司法部统计数据显示,从仲裁法实施的1995年起,我国仲裁机构的受案量连续23年保持增长,年均增长率超30%,其中,2018年全国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54万多件,比2017年增长127%;案件标的总额近7000亿元,比2017年增长30%。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设立255家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6万余人,累计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0万余件,标的额4万多亿元,案件当事人涉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

此外,全国仲裁机构办理案件的质量不断提高,案件快速结案率、纠纷自愿和解调解率达到60%以上,仲裁裁决的自动履行率达到50%以上,作出的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比例始终在1%以下。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司法部统一指导监督全国仲裁工作职能,统筹研究仲裁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监督有关地方和部门做好仲裁法贯彻落实工作。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

傅政华在发言中指出,新时代仲裁事业改革发展的目标是,到2022年,立足中国国情、与大国地位相符、适应国际化发展的多层次仲裁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行政指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仲裁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升;仲裁案件的快速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显著提升,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全球性、区域性的中国仲裁“品牌”基本树立,国际影响力、话语权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首选率显著提高,仲裁成为民商事纠纷解决的重要手段;党委领导、政府组建、机构独立、行业自律、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仲裁工作新格局全面建立,仲裁法律制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制度。

傅政华指出,面对仲裁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目标,要实施“中国仲裁2022”方案,重点支持培育具有区域乃至全球影响力的仲裁中心、实现仲裁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仲裁和信息化建设、开展行业发展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开展仲裁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仲裁法修改工作、加快中国仲裁协会筹建等工作,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工作新局面。(国内时事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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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其濛

责任编辑:张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