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新规

03-30 12:42 | 健康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图片由东莞市委宣传部提供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林洁 通讯员甘劼伟)今后,广东东莞市老人享受的居家养老服务将从单一的家政延伸到康复、文娱、精神慰藉等方面。

日前,《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办法》将鼓励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并出台相关的监督管理办法,做到“宽进、严管”。值得关注的是,“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新规”将能力完好的户籍老年人纳入资助范围。

目前,东莞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2.97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4.2%,人口结构已进入老龄化阶段。东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江介绍,这是解决制约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些瓶颈性问题提出的突破性举措。《办法》明确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构应具备的9个方面准入条件,鼓励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机构承接居家养老服务,不仅丰富了服务内容、拓宽了服务对象,还提高了服务资助标准。

据介绍,《办法》改变过去以家政服务为主的单一服务模式,明确提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日间托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平安铃”等服务项目。同时,鼓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临终关怀、医疗保健、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

此外,《办法》拓宽了服务对象。明确将服务供给对象由“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老年人”拓宽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明确将服务资助对象由原来的7类优化拓宽至10类,并将能力完好的户籍老年人纳入资助范围。取消原来的“六等以上伤残军人”的资助对象,新增“夫妻双方同住且均年满80周岁,无子女,或有子女但子女不在同一镇(街道)居住和照顾;又或者与残疾子女同住的老人”、“符合计生条件家庭的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的失独家庭成员”、“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85周岁的独生子女夫妻和农村纯二女户夫妻”、“夫妻双方同住,且年满70周岁,无子女或一方身患一、二级残疾的70周岁以上老人”等4类资助对象。

记者注意到,该《办法》中提高了资助服务标准。将原来的“无偿、低偿”的资助标准分类方式更改为依据“能力评估等级”来确定资助标准。将老人每人每月服务标准由原来的“无偿服务对象按照54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按照36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优化提升为根据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的按照72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中度失能的按照48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按照360元的标准享受服务”。

根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东莞市养老服务财政共投入3.54亿元。接下来,该市财政将继续加大养老服务方面的投入,支持养老事业的发展。同时,东莞市对养老机构的管理理念也将从“严进”,转变为“宽进、严管”。

目前,东莞市建立了6家医养结合护理院。协同民政、医保、财政等部门,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将探索将老年康复病床、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家庭病床、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部分社区卫生机构增设康复床位,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床位。为了鼓励更多医养结合机构的设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方面审批实施了“两证合一”,取消了设置审批环节,大大简化了申办流程。

据悉,东莞市已获得许可或备案的各类养老机构有46家,共有养老床位11329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为34.36张。东莞市累计发放敬老优待卡35万张,累计投入交通乘车补贴2.5亿元。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已覆盖32个镇街593个社区(村),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老人达到14121人,“平安铃”服务覆盖全市11752名老人。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老人达到14121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57.76%。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东莞市对养老机构建设及新增床位,按照普通床位每床给予12000元、医养结合床位每床给予18000元的资助。

(国内时事部编辑)

作者:林洁 甘劼伟

责任编辑:于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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