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时代,打假的“靶心”应该指向哪里

04-12 21:50 | 快评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去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8万亿元,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升至76.2%,继续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强、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今年以来,国家一系列扩消费、强市场的政策逐步显效,消费市场运行平稳、提质扩容,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力。(《新华每日电讯》4月12日)

如果说消费是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那么,“优质供给”则是这块石头的密度和质量。供给要优质,离不开“打假保真”这件事。

最近,有关打假的话题非常火爆:比如对职业打假的认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一起民事纠纷判例,提及“即使是社会公认的职业打假者购买生活资料时,也改变不了其消费者的身份。”又比如,有电商平台在打造打假的“黄金标准”时,也强调要严打“假打”的平台。各类商品消费中,通过电商平台的网络消费,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额,也成为“打假”的重点。

电商平台打假,基本共识是笃定的,争议之处在两点:第一,打假的“标准”究竟应该掌控在谁的手里?第二,打假的“靶心”究竟能不能偏离实体?前者指向的是严肃的边界问题,后者指向的是主导权与路径的问题。说句“犯众怒”的话,几乎所有的电商平台,恐怕都有“售假”的历史。这里既有技术掣肘的因素,也有平台初创阶段“野蛮生长“的原因。

但是,消费市场越来越澄明,消费者权益越来越显性,他们对打假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也本能地对平台自身的打假“姑且听之”。因为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假货的认定以及打假的主体,不能只靠平台类电商企业的“自觉”——虽然这也是它们的“社会责任”。

更重要的是,在打假这件事上,究竟是“打假”还是“假打”,也不能由平台自己说了算。有数据称,2016年全球假冒伪劣和盗版商品总值飙升至5090亿美元,占该年全球商品贸易额的3.3%,而2013年这一比例仅为2.5%。在今年2月发布有关假冒商品警告不久之后,亚马逊还专门推出了Project Zero打假计划。这大概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假货是全球性问题,没有哪个平台完全做到“保真”;二是仅仅依靠平台“努力”,恐怕很难把线下存在的造假问题肃清。

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产品。而在保证质量上,打假是一项艰巨的长期工作,恐怕不是哪个企业或电商平台凭借一己之力所能独担的。4月11日,在上海2019中国国际零售创新大会上,拼多多的表态,“打假不分高地和洼地,各大电商应该携手打假,共同的敌人是源头制假集团”。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也曾表示,假货是全社会公害,打假不可能“独善其身”。既然假货是个全域性的问题,摒弃门户之见、放下平台私利、联手打假,好过各自为战、单兵突进。

辣条也好,名鞋也罢,电商平台上的假货,总是能溯源到线下的制假源头。因此,打假不仅是“平台唱戏”,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和消费权益保护机构合力而为。

作者:肖玮

责任编辑:王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