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科研人员当“会计”是释放创新活力的前提

04-18 21:13 | 快评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近日,教育部党组经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制定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高校要完善科研管理制度,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

通知内容十分具体,有着明确的问题导向。比如,要求各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按国家规定执行,科研人员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由高校结合学校实际自主确定开支标准、报销范围,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销手续。横向科研经费除上述费用外,可按实际需要开支少量科研活动接待费。用于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耗材备件以及服务、工程的采购,各高校要根据科研需要,制定具体办法,缩短采购周期,简化采购流程等等。

一个突出的印象就是“简化”,简化报销手续、简化采购流程,而最终目标则是着眼于赋予科研人员足够的自主权,把他们从繁琐的报表报销中解脱出来。简化不是目的,强化责任、明确主体才是此次改革的关键所在。

一直以来,报销难、报销烦是困扰科研人员的一大病灶。严格财务管理本身并没有错,但若机械操作,甚至因为严苛的财务报销制度而搅得科研人员不得安宁,从而分散了科研人员的精力,未免得不偿失。现实中,不少人为了报销而到处找票,乃至出现作假行为等,也时有发生。

此番新规明确要求为科研人员松绑,值得期待。毕竟,科研人员都是“术业有专攻”的专门人才,如果一个个都深陷到财务报销之中,化身为“会计”,也很难真正搞好科研创新。

科研项目“婆婆多”“报销繁琐”,表面上看,好像是财务管理的问题,实则不然,而本质上应该是科研管理机制出了问题,即我们在很多时候,并没有真正夯实科研人员的自主权。总想把什么都管起来,总想以所谓的财务制度约束科研人员的行为,然而,一旦把科研人员都管死了,则创新也就走到了尽头。科研创新不是机械地复制,也不是简单的项目叠加,而是应该体现为创造性劳动,自由、自主、自为,才能释放心灵与智慧。

管得太多、管得太死,非但不可能把科研工作管好、把科研资金用好,反而会造成更多的浪费。科研项目资金具体如何合理使用、差旅会议如何安排、劳务费如何分配管理、接待费如何列支等等,这些都不是小事,而是关系到如何理顺科研主体与管理部门之间关系的重要问题。与其事无巨细都管起来,让科研人员心心念念琢磨“怎样花钱”、“如何报销”、“能否通过”,还不如适度下放权力,激发科研人员的能动性。

创新创造的活力从哪里来?与科研人员的主动作为有关,也与宽松的制度环境有关。惟有彻底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缛节,简政放权,明晰权责,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科学才会有活力。

撰文/涂涂

微信编辑/黄帅


作者:涂涂

责任编辑: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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