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追究30名厅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04-22 17:02 | 财经+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海口4月22日电(中国青年报记者任明超 实习生徐铭徽)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海南省委、省政府对中央环保督查发现的9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处理情况:该省共对17个责任单位,135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其中:厅级干部30人,处级干部56人,科级干部49人;党纪政务处分118人次,诫勉处理37人。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对中央9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海南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据此,海南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对应成立9个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调查小组对移交的问题开展调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追责工作有关规定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置到位。

根据处置结果,这些干部分别被给与政务警告、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诫勉、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等处分。

海南省委、省政府认为,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典型案例说明,仍有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发展理念有偏差,执行政策不坚决,监督管理不到位,他们受到严肃问责,教训极其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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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明超 徐铭徽

责任编辑: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