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原副省长王晓光一审获刑20年 并处罚金1.735亿元

04-23 21:45 | 法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青在线贵阳4月2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白皓)贵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王晓光今天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35亿元。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微博今天傍晚发布消息称,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今天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王晓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35亿元。对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及其孽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审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王晓光利用其职务便利、工作关系知悉或从他人处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直接或指使其亲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9470681834亿元,盈利共计人民币1.626925129亿元。

一审同时查明,在落马前的20年间,王晓光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政府工程、项目开发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70.435万元。王晓光还非法占有乌当区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人民币480.621122万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晓光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和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其贪污罪构成自首,给予减轻处罚。王晓光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贪污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对其受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予以从轻处罚。 (国内时事部编辑)

作者:白皓

责任编辑:贾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