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新闻敲诈,别让它“春风吹又生”

04-24 20:21 | 快评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4月24日,据上游新闻报道,陕西省此前开展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勒索、真假记者团伙作案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了一大批真假难辨的记者敲诈勒索地方干部和企业主的恶劣行径。近日,该系列案件的判决书陆续公布,媒体通过梳理文书,揭示了这些真假记者们的犯罪细节,也展示了滋生新闻敲诈的复杂土壤。

这种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编造不实信息,对政府与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不仅败坏了新闻媒体的声誉,也对舆论监督产生了污名化的负面影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陕西省政府开展整治专项行动,依法制裁这些不法分子,有利于重申媒体与记者的职业道德,净化舆论环境,无疑是一件好事。

然而,在敲诈勒索的背后,我们也应看到,许多地方确实存在问题,因此才让这些不法分子抓住了“把柄”。事实上,在这轮打击之中遭受敲诈的“重灾区”榆林,就是因为煤矿事故高发,各种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交织,才给了真假记者敲诈的机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名被敲诈的受害者坦承:“做煤矿的或多或少总能被查出一点问题”。这说明这些企业与个人确实存在生产安全或环境问题,这才成了敲诈者“砧板上的肉”。

与此同时,基层政府花钱消灾的躲藏态度,也是助长新闻敲诈的一大因素。从报道的案件来看,有的基层政府官员遇到不法分子以曝光要挟时,不是通过彻查事件或求助公安部门,光明正大地通过正规渠道应对这种不正当的要求。相反,他们首先希望通过“删帖”等暗箱操作的方式息事宁人。这样的态度助长了敲诈者的气焰,也会削弱政府的公信力,令人产生更多的怀疑。

不过,一码归一码,无论有着怎样的事实背景,敲诈都是错误的做法。陕西严厉打击新闻敲诈,也算是为广大媒体从业者和意图行使监督权的民众提了个醒。舆论监督的初心,理应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即使揭露的情况真实存在,一旦向对方索取财物,妄图以此牟利,舆论监督就瞬间变了味,成了国法不容的敲诈行为。有些媒体人在揭发问题之初可能抱着正义的初衷,但在金钱的诱惑面前,却让铜臭味熏得失去了正义感,践踏了舆论监督的尊严。这种做法不仅背叛了良知,更会使得他们落得一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依法打击新闻敲诈,毋庸置疑是必要之举。但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仅靠专项治理是绝对不够的,只有通过多管齐下的协作,才能彻底治理好。只有增进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同时让公众的舆论监督有更透明的渠道,让政府积极回应舆论监督,才能将新闻敲诈的土壤彻底铲除,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作者:罗广彦

责任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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