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款长期拖欠,根源在规划与约束机制失效

2019-05-15 | 评论+来源: 南方都市报

近日,山东滨州的王先生向媒体反映,2002年以来,他父亲从滨州黄河河务局下属企业承揽了多项市政工程,但十几年来要不到工程款,为了给农民工发工资,家里把房子都卖了。老人已因病去世三年,至今还有150多万元的工程款被拖欠着。而滨州黄河河务局方面回应指,正在全力筹措资金,制定详细的还款方案。

对于拖欠工程款十几年这件事,滨州黄河河务局下属的黄河建筑安装工程处态度一直都很坚定——— 欠钱属实,要钱没有。与其说是诚恳,毋宁说是嚣张,普通企业主欠钱不还都要上失信人黑名单,政府下属机构为什么就能理直气壮地拖欠十几年的工程款?

黄河建筑安装工程处不仅不还钱,还一直推卸责任,称市里欠着工程处的钱。问题是,人家有合作关系的是你工程处,又不是市政府,按期交付工程款是工程处的责任。拖欠工程款十几年,还让工程承接方直接找市政府要钱,道理上、程序上都不合适。况且,该市住建局的财务核查后表示,2015年底之前就已经将工程处的钱清偿完毕。现在又过去三年多了,工程处却还拖欠着150多万元工程款。

当然,责任也许不能完全归到黄河建筑安装工程处身上,从这个案例的零碎信息不难看出背后整个市政工程规划之混乱、契约精神之缺乏和约束机制的缺失。从工程处提供的信息就能发现,资金来源除了市政府,还有地方债务,也就是地方融资平台来的钱,从描述就能推断出,这些公家工程的资金都是混着用,并不存在什么专款专用。而市政府这边,根据这次财务人员的回应,2015年底还清的工程款项包括40多个工程,其中很多是2002、2003年的老工程。也就是说,市政府也断断续续拖欠了十几年的工程款。而这次市政府方面承诺还钱,方式是先让内部其他企业把钱借过来还款,被借钱的内部企业会不会又制造一笔拖欠十几年的欠账?规划、预算、约束、问责,仿佛都不存在。

实际上,如此混乱的规划和执行,并不只存在于滨州市。没有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就将项目上马,没有做好预算和资金规划就开始施工,地方融资平台借来的地方债左右腾挪,九个锅盖盖十个锅,挪用款项也很常见。在毫无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工程承接方和政府的话语权是极度不对等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对于此次拖欠工程款十几年的事,滨州市已经成立了工作组,王家的钱和其他类似的陈年欠账有望顺带收回。也就是说,并不是没有钱,而是没有规划过怎么还钱,而这应该是项目设计阶段就做好计划并且贯穿整个工程始终的。不能每次都让被拖欠的工程承接方,在十几年都拿不到钱后,通过媒体引发舆论关注才有机会获得还款。这就要求市政工程在规划阶段就做好预算,通过正规的渠道获得资金,且对工程款有专属的资金保障。在这个基础上,还需要有退出和问责机制。

市政工程款拖欠十年不还,不能成为常态,甚至都不应该出现。要杜绝类似悲剧再度发生,需要从市政规划到地方财政自主权的全面改革。现代化治理已经在路上,市政工程早就应该告别过去的蛮荒时代了。

作者:南都社论

责任编辑: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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