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电播|保证财务规范,切忌财产混同

05-15 22:48 | 创业+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创业者特别是初创者,通常有种很常见的行为,就是个人公司财产混同,比如是否会用自己账户里的钱给员工发工资;是否图方便,让客户把经营产生的费用打到自己个人账户。种种行为虽然方便,但实际上已经给创业者个人带来了巨大的财务风险。《公司法》规定:“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致使公司与其股东难以区分时,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车库咖啡创客沙龙上,北京汇融欣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创始人郭奇提醒创业者,长期这种方式运作,一旦公司出现一些风险,背负相应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以个人和公司经营混同,财务混同为由,向法院起诉此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使是业务简单不会出现债务的公司,在一些突发情况发生时,如工作时间开车把人撞了、员工意外受伤,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时,如果个人和企业有财务混同的状况,作为主要负责人也必须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创业者一定要明确一件事情,公司的财务一定要规范,以避免这些债务状况发生时,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进而直接影响到个人财务安全。

作者:王朝培

责任编辑:贾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