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需要告别粗放式作风

07-16 13:18 | 评论+来源: 南方都市报

郑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近日拉开序幕。媒体报道,整治工作如火如荼,但一些基层城市管理部门的做法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

仅一个晚上,位于郑州市惠济区辖区内550个公交站台类灯箱类媒体画面被连夜下刊,其中包括公交站牌、候车亭内的340组公益广告。郑州市公交总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站牌、候车亭广告栏的锁全部被撬开,“不包括合同违约金,直接损失就有70多万元”;有的地段的广告被拆掉了,运营商、广告主居然均不知情;一条人行道的两个阅报栏突然消失,地面只剩下被切断的阅报栏柱子,而事实上这些阅报栏都经过了审批;设计方案还没影,沿街商铺连夜被“剃光头”,拆掉了门头,商户叫苦连天:“我的店3个多月前刚弄好的门头,花了四五千元。补偿方案、什么时候更新门头到现在也没说。”……

提升城市形象,让城市美丽起来,城市管理部门一直在努力。而在如何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什么样措施的问题上,城市管理部门却又很容易成为公众争议的焦点。

综合来看,一些城市管理部门往往存在着两大嗜好:一是偏好整齐划一,二是对效率有着极高的追求。由于偏好整齐划一,所以动辄要求建筑颜色一致,勒令店铺统一招牌样式,又因为对效率有着极高的追求,所以经常是一夜之间城市就仿佛换了一个模样。

尽管在管理部门看来,这两个嗜好都可以归结为让城市美丽的大目标,但其效果似乎并不乐观。

整齐划一未必就是美,参差多态才是幸福的本源。《人民日报》曾经刊文批评城市建设中的五大乱象,其中之一就是千城一面,“东拼西凑、照抄照搬,大中小城市如同个头不一的‘一母同胞’。城市模样雷同、呆板,火柴盒般的‘水泥森林’遍布神州大地。一眼望去,各个城市几乎是清一色的高楼大厦和千篇一律的市政风貌。”

城市管理追求效率没错,但也需要划定一个前提。首先,任何对高效的追求都不能以牺牲法治和侵犯产权为代价;其次,城市管理部门追求效率的时候,不能忽略这种追求给民众带来的困扰,假若民众因此而增加了很多成本,并且深感不便和困惑,那么这种效率就可能要打上一个问号。

从法治和产权保护的角度,在运营商、广告主居然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突然拆掉存在已久的广告牌,涉嫌违法,经过审批的阅报栏莫名其妙消失则更让人惊讶,因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公共阅报栏(屏)是公共文化设施,擅自拆除、侵占、挪用公共文化设施,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从便利民众的角度,即使拆掉店铺门头十分必要且正当,也应给商家留下充足的时间,并努力争取商家的理解。道理很简单,一条街的店铺门头在那里已经存在了很久,这种存在既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那么现在拆除应视为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一种支持,管理者对此心怀感激才是正确的态度。像郑州这样,“办事处只是提前2个小时下了通知,根本不留任何商量的余地”,是否有些本末倒置?

郑州有关部门发布的消息称:整治工作中,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在沿街门店装修时,城管执法人员或各级路长巡查人员主动靠前服务。“服务”似乎是整治活动中的关键词,但从媒体披露的事实来看,服务的含量显然不高。

整齐划一的城市难称美丽,权力的任性只会损害城市的形象。河南当地媒体坦言,省里有关部门以及郑州市方面,一直在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而努力,而基层管理部门这样的强拆行为,不沟通、不解释、一刀切,伤害了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引起大多数企业在情感上的不理解,只会为河南和郑州的营商环境减分。

郑州经济发展的速度赢得了全国舆论的称赞,但城市越是发展,越要警惕粗放式治理带来的损害。

作者:南都社论

责任编辑:王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