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例海洋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审

2019-07-19 | 法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任明超)海南省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因被认为未能处理好海湾内渔民设置的禁用捕捞工具,成为了日前开庭审理的海南省首例海洋行政公益诉讼案的被告。

检察机关诉称,2018年4月,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文昌市冯家湾附近海域内长期存在大量定置网,经鉴定为禁用捕捞工具,建议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因机构改革,其相关职能已由本案被告承担)清除定置网,并处罚违法捕捞行为。

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随即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回函检察院称,共发现101张定置网,劝导渔民自行拆除67张,强制清理31张、查获渔船3艘并予以处罚。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凡是非法捕捞工具均应予以强制清除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公安机关。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劝导渔民自行清理的处置方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违法行为的证据未进行保存,对于可能构成犯罪的,也未移交处理。而且,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去年8月2日、9月3日、12月21日实地查看跟进监督,发现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监管海域范围内仍有非法定置网。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未完全履行其法定职责,于2019年1月9日起诉至海口海事法院。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辩称,其已经根据《检察建议书》要求,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管辖海域的非法捕捞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然而,非法捕捞具有反复性、机动性、持续性等特点,难以根本杜绝。现有条件下,也无法对管辖海域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检察机关跟进监督时发现的非法捕捞的情况,不排除是清理工作完成后重新设置网具进行捕捞的情形。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认为,其对相关非法捕捞行为处理并无不当,不存在未依法调查取证、不保存可能灭失的证据的情况,在执法过程中也未发现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

负责此案的海口海事法院首次以7人合议庭的形式开庭审理了此案,特别邀请了海洋资源研究等相关行业的人民陪审员。法院将择期宣判。(国内时事部编辑)

作者:任明超

责任编辑:张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