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与宝马别车”,斗气别忘了法律在上

2019-08-21 | 快评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今早,一则名为《一辆疯狂的大公交……》的视频引起不少网友关注。

今早,一则名为《一辆疯狂的大公交……》的视频引起不少网友关注。在视频中,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客车在大马路上互相追逐、别车,看起来是险象环生。(《北京日报》8月20日)

据北京公交集团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8月17日16时许,快速1线驾驶员驾驶公交车辆行驶到自然博物馆路口绿灯通行时,由于前方路口变窄,公交车向左并线影响到社会车辆正常行驶,随后两车发生别停。目前,交管部门已介入,当事驾驶员已被停止驾驶工作接受交管部门的调查。该公交集团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对该公交车驾驶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施“零容忍”,绝不姑息。

现实中,如此在马路上开“斗气车”的景象并不少见。之前,就有一货车与私家车因为变道“斗气”,互相在马路上别车、碰撞,结果双双被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当然,这些处理还算是轻的,在南京浦口沿山大道上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也是因为两名男子在大马路上你别我,我撞你,在高速中开起了“斗气车”,最后导致追尾相撞。两名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双双被刑拘后送进了看守所。

对于公交车来说,虽然不是载货的汽车,也不是在高速公路上,但开“斗气车”同样令人揪心。要知道,在这辆公交车的上面,还坐着很多的乘客,司机因为“斗气”心态扭曲,追逐别车,造成险象环生,可曾想到,一旦出现碰撞急停等情况,车上的这些人员安全如何得到保障?此外,在繁华的城市道路上开斗气车,如果公家车和私家车驶入行人道,或者斑马线,无辜行人的生命如何得到保全?

尽管这次公交车与宝马车的别车冲突,没有造成什么实际危害后果,无须追究刑事责任,但并不等于无须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寻衅滋事”的规定,类似在马路上开“斗气车”的情况,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就这起别车事件来说,开“斗气车”的双方都应接受处理。

回看这起事件,之所以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其实也是源于长期以来对“疯狂公交”的不满。公交车辆本为公共出行所设,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给予一些方便也有情可原,但这并非意味着可以不遵守交通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具有特殊地位的车辆,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这四种,并不包括公交车。况且,法律规定的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这些特种车辆才“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然而,一些公交车辆在专用道路上行驶还不够,平时变道、超车等更是随心所欲,基于其体积重量和特殊地位,很多时候其他车辆都是选择避让了事。如果有人偏偏咽不下这口气,别车冲突也就在所难免。就这起事件来看,公交车的责任可能更大一些。是以,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当事驾驶员还不能止于停职,还须依法作出处罚。当然,涉事的宝马车主,也付出一定的违法代价。

这样的处罚,教育警醒的不仅是公交车司机、宝马车主,更是广大的车辆驾驶人,斗气莫忘法律在上,唯有文明出行,方是平安长久之道。

撰文/欧阳晨雨

微信编辑/黄帅

作者:欧阳晨雨

责任编辑: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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