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019-08-23 | 教育+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文凌)今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促进就业任务更加繁重。日前,云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下发通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政策,其中包括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将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困难毕业生纳入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等。

《通知》指出,要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要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获得州(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各地、各高校要继续加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度,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创业平台,降低大学生创业成本,对入驻实体数量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给予一定奖补。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小微企业就业。对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

与此同时,云南省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在原有规定基础上,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从2020届毕业生起,补贴发放时间提前到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实施“一对一”援助,量身定制求职就业计划,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集中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强调,全省城镇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尽力避免手续繁琐、重复体检。各地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禁止招聘信息发布中含有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健全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严肃查处“黑中介”、虚假招聘、违规检测乙肝项目等违法行为。

作者:张文凌

责任编辑:于璧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