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宣判

2019-09-25 | 法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武汉9月25日电(戴小巍 朱晓华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雷宇)微信群里诋毁木里救火烈士名誉引来一场诉讼。今天上午,由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章某侵害烈士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是湖北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发生森林火灾。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队员在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这30名同志为烈士。

4月2日下午,随州市曾都区章某在网络群组中,发表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凉山烈士名誉。章某的不当言论受到群内成员提醒、谴责,引起群成员的愤慨,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查实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章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诉前公告程序,书面征求烈士近亲属意见,并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同意后,于7月29日向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章某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今天法院当庭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意见。


“我错了,面对救火英雄的感人事迹,我感到对不起扑火的烈士,对不起他们的家人。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多传递正能量……”章某当庭认错并道歉。

“今天的庭审非常有警示教育意义,可以让更多人了解英烈保护法,并在生活中引以为戒,明白言论自由也要在合法的范围内。英烈的形象不容诋毁!”

“每个有正义感的人都应该支持这样的起诉和审判。希望每一位‘逆火而行’的英雄都能得到尊重,让更多的英雄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让更多人爱护、保护英烈,让烈士家属得到安慰。”


庭审现场,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纷纷表达旁听感受。

“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是我们在开展英烈保护工作中坚持的重要理念。”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焕举表示,让诋毁者赔礼道歉是消除恶劣影响最好的“橡皮擦”,是任何物质性赔偿都无法替代的,这是对烈士亲属、社会群众最好的安慰,也是对烈士最好的告慰,更是向全社会表明检察机关捍卫英烈权益的坚定决心。

(国内时事部编辑)

作者:戴小巍 朱晓华 雷宇

责任编辑:郭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