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尚无足够证据表明新型冠状病毒会通过母胎传播 孕产妇用药需更谨慎

2020-02-01 | 滚动新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许亚杰)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老人、小孩和孕产妇是需要特别关注的群体。国家卫生健康委于1日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孕产妇、婴幼儿和托育机构的健康防护情况。

妊娠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治疗对胎儿是否会有影响?如果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是否可以继续妊娠?会不会传染给胎儿?这些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问题。

“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数据来证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没有母胎传播的风险。”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产科主任、国家产科质控中心副主任赵扬玉表示,是否继续妊娠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必要时,孕产妇需要和产科医生、传染病的医生、重症ICU的医生以及新生儿科的医生共同讨论”。

赵扬玉提醒说,尽管目前大多数抗病毒药物在妊娠期用药相对安全,但由于妊娠期用药相对比较复杂,而且有可能联合很多药一起应用,所以一定要严格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请大家不要盲目采用其他的方式治疗。由于孕产妇抵抗力较差,也可能会有一些突发的问题。首先要考虑孕产妇的救治,这是最重要的。”

“妊娠早期的发热会对胎儿造成一定伤害。”赵扬玉强调说,只要是妊娠早期的发热,尤其是持续时间较长的高热,病毒就会对早孕期的胚胎组织产生一定的危害,“这一点还是需要孕产妇和家属关注的”。

作者:许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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