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35件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批捕3人

2020-02-09 | 滚动新闻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2月6日,山东省检察机关对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5件,批准逮捕3人。

这些案件包括:妨害公务案、寻衅滋事案、非法经营案、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

潍坊市奎文区张某某与妻子、朋友驾车出省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面对大夫的问诊,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与其密切接触和相关医务工作者等49被隔离观察。2月3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奎文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

面对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山东检察机关建立涉疫情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13类犯罪优先办理,对危害疫情防控工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快捕快诉,形成震慑。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与山东省公安厅建立涉疫情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提高办案质效。

作者:邢婷

责任编辑:张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