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云上法庭”审理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03-12 22:27
作者: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杭州3月1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今天下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云上法庭”开庭审理了浙江省首例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席“云上法庭”,参与民事公益诉讼庭审。


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间,被告叶某某等三人单独或分别结伙,在禁猎期采用自制火药枪射击、自制弹簧套埋设陷阱、夜间照明等方式,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梅花鹿,以及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果子狸、黄麂、野猪、竹鸡、野鸡、棘胸蛙,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48300元。

杭州市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被告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时发现本案线索后,快审快办,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

经检察机关释法说理,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生态资源和公共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表示愿意依法足额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希望获得公众的谅解,由此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48300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图一、图二、图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浙江省首例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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