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审“无人记录”登场 全程录音录像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04-13 19:00
作者:蒋静 王烨捷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4月13日电(蒋静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无人记录”庭审方式对一起上诉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实现了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记录方式。当天,该院还出台了《关于推进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规范该项改革试点工作。

4月1日起,上海市三级法院启动为期6个月的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庭审记录改革是指运用区块链存证、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全程录音录像等现代科技手段对法庭审理活动进行记录的模式探索,具体方式是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方式进行庭审记录,替代或简化传统的书面庭审笔录。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是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经庭前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本次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记录庭审活动。”话音刚落,法官和当事人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就同时出现了文字记录。这是一个普通而又特殊的庭审现场,普通之处在于法官审理的案件同往常一样,一起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案件,特殊之处在于这起庭审“无人记录”,这家法院首次尝试运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记录方式。

庭审前,本案主审法官顾慧萍通过阅看案卷,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且能在庭后及时裁判,故在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并经其同意后,决定对该案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方式进行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书记员不用再上庭担任法庭记录工作,而是在完成庭前准备工作且当事人表示不申请回避后退庭。庭后,系统自动生成《庭审录音录像文件元数据记录》,经法官和当事人确认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

本次庭审以录音录像取代人工记录,配以语音文字的同步转换,真实全面地记录了整个庭审过程,再辅之以电子卷宗、电子质证、电子签名等工具,使得庭审质效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亦将书记员从繁重的庭审记录工作中解放出来,拥有更多时间投入到其他审判辅助工作中,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

责任编辑: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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